杭州女子生三孩哺乳期被开除仲裁被驳回
女子超生哺乳期被开除合理吗【杭州女子生三孩哺乳期被开除,仲裁被驳回】据报道,2019年底,李女士怀上第3胎,她决定将孩子生下。去年8月,李女士向单位提交产假申请,但单位表示,因属于“计划外生育,不存在请假一说”。李女士将请假条放下后,回家待产。李女士介绍,分娩三个月后,她回到单位上班时却被告知“不用来了”。李女士向仲裁委申请裁定原单位支付赔偿金和补发工资14余万元,被驳回。有律师认为,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,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内,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,否则涉嫌违反劳动法等国家法律。对此,你怎么看?
来源:央广网